馬禮遜牧師的傳道經過

馬禮遜是第一位更正教到中國的傳教士。他面臨的環境,對傳教來說,是十分艱辛的。在馬禮遜之前,亦曾有過一些人呼籲到中國傳教,如英國貴格會的始創人喬治、福克、德國哲學家布尼茨等。不過直到十九世紀,才有馬禮遜的直接行動。

馬禮遜自小受因親的影響,信仰基教。他在1803年,在牧師的鼓勵下入倫敦霍斯頓學院學習禮學。學習期間,馬禮遜開始對海外傳教有感動。之後,他向倫敦會提出申請,要求成為該會派赴海外的宣教士,更獲批准。不久便被派到傳教院受訓,該院長寶格認為馬禮遜適合從事繙譯聖經中文版的工作,派遣他到中國居住,以便更方便於繙譯。於是,馬禮遜於1805年,跟隨旅居倫敦的廣東橋商楊三德學習華語,為來華作好準備。

可是,清廷自706年康熙禁止天主教傳教以來,外國傳教人士不准進入中國內地。而當時壟斷東方貿易的東印度公司屬下的船隻,亦因利之所在,不願載傳教士東來,所以馬氏為來中國,須先赴美國,然後由紐約乘船來華。他在1807年9月4日到達澳門,三天後抵達廣州,開始非法匿居,清中國人教習中文,並在中國政府的禁令之下,「偷偷地取得」了四五百本中國書籍,內容包括中國語言,宗教、哲學、醫藥、法律和歷史。對馬氏在研習中國語言文學字方面相當有恩賜。在非法隱居廣州期間,外境困難,精神壓力很大,他甚至想離開廣州到南洋活動。馬禮遜牧師在當時中國的處境,是不可能有傳教的機會,惟有藉著東印度公司任職通事傳譯才可以在廣州和澳門兩地活動。又因為滿清政府條例所限,馬禮遜牧師個人和家庭生活的處境,只有澳門一地而已。在此情況下,馬禮遜牧師是不可開設佈道場所,招收信徒。所以在他有生之年,並無在中國土地上建立一所教堂。